欧盟拟对我草柑膦案进行期终或临时复审
(布鲁塞尔2月6日快讯)我处今日收到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D1412号照会,函称欧委会已收到欧盟产业界的请求,拟对我输欧草柑膦进行期终复审。与此同时,欧委会也可能对我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临时复审。
函称,一旦欧委会决定开展复审调查,欧方将向我提供有关信息。如果开展临时复审调查,则将邀请生产商参与市场经济地位申请。
欧盟最早系于1995年10月就草柑膦进行反倾销立案。并于1998年2月决定征收24%的最终反倾销税。1998年8月,欧盟对草柑膦进行反吸收调查,并于2000年5月将税率提高到48%;2001年5月,欧盟进一步对此进行反规避调查,并于2002年1月将此项反倾销税扩大适应于通过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出口到欧盟的草柑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