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条约》正式生效
(布鲁塞尔2月1日快讯)2月1日,欧盟《尼斯条约》正式生效。
欧盟15个成员国的首脑早在2001年2月26日就签署《尼斯条约》,目的是处理《阿姆斯特丹条约》中悬而未决的问题,为欧盟扩盟在机构和决策领域做好法律上的准备。但由于该条约需经欧洲议会批准并需经欧盟15个成员国按各自宪法修改程序批准后才可以生效,因此该条约一直拖至去年12月才最终完成所有的核批程序。
该条约的重要意义在于为欧盟机构和决策方面带来了重大变化,并且对扩盟后新成员国的参与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