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拟延长疯牛病控制过渡期措施实施期限
(布鲁塞尔3月6日快讯)欧委会昨日向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提议将预防疯牛病传播的过渡期措施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05年7月1日。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1、欧盟成员国间相互出口或从第三国进口相关产品时,出口方必须去除特殊风险物质(疯牛病风险被定为极不可能的国家除外)。
2、禁止使用某些屠宰方式。
3、禁止使用反刍动物的骨头生产机械回收肉。
4、禁止使用动物蛋白饲喂用于食品生产的动物。
5、对英国和葡萄牙的出口限制措施。
这些措施从2001年7月1日起实施,原定于今年6月30日到期并以永久性的办法取而代之,但国际上就欧盟对所有国家进行疯牛病状况分类的讨论仍在持续,因此目前不可能制订出固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