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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披露对我活性炭反倾销案临时复审结果

 

 

(布鲁塞尔3月17日快讯)我处今日收到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第D3856号照会,函称欧委会已结束对我输欧活性炭反倾销案临时部分复审,随函附寄复审披露材料。

2002年10月29日,欧委会基于现行对我输欧活性炭反倾销措施没有将产品在其投放欧盟市场之前就已毁坏的情形给予考虑等原因,决定对该案进行部分临时复审。经过调查和复审,欧盟决定将根据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前的毁坏情形,相应减少对该类产品的反倾销征税。

欧方最早系于1994年3月对我活性炭进行反倾销立案,1995年8月进行临时征税,税率为66.8%;1996年6月改征每吨323欧元的从量税。2001年6月欧方对该案进行日落复审,2002年6月决定继续征收每吨323欧元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