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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理事会通过口蹄疫防治法规

 

布鲁塞尔616日快讯)上周四召开的欧盟农业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欧委会起草的关于口蹄疫防治的法规草案。这一新法规与欧盟现行的口蹄疫防治法规相比,有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将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接种作为控制口蹄疫爆发的首选措施。

2、对各成员国制订防范口蹄疫的应急方案提出了较高要求,特别是对疫苗储备及欧洲抗原库的管理、各成员国及第三国对该抗原库的使用、保密信息的处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3、规定各成员国兽医部门在爆发得到确认前,有权在受感染的成员国建立“嫌疑控制区”并在该成员国大部分地区临时性禁止易感动物的移动。

4、对重新获取“在未接种疫苗情况下无口蹄疫”状况的步骤作了详细规定,这种状况对相关产品贸易而言是极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