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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开始就2003年中国过渡性审议征集意见

 

      (布鲁塞尔7月8日讯)根据布鲁塞尔当地律所向我提供的材料,欧委会贸易总司现已开始向各利益方征集欧方拟在下半年世贸成员对中国进行过渡性审议中提出的问题。

        欧盟称,第一次对中国的过渡性审议为今后欧盟对华工作提供了路线图。虽然欧盟今年仍将在各理事会中提出问题,但将优先集中于欧盟工商界最关切的一些领域。(见附页)。

欧盟称,此次审议不会向中方施加比去年更大的压力,比如,迫使中方给出书面答复等。但是,因为中方已经承诺,将在会上对各委员会召开前及时收到的问题给予口头答复并在其后以书面形式散发,同时考虑到九月份将召开的坎昆会议,欧盟因此邀各利益方在7月18前就十月份的理事会,在9月10日前就十一、十二月份的理事会提出问题。

附页:相关理事会及欧盟的优先关切领域

理事会

欧盟优先关切

进口许可

-配额及关税配额(汽车、化肥):许可证分配缺乏透明度

市场准入

-贸易权(时间表的遵守,对从业经验及资本的要求)

-配额及关税配额(汽车、化肥:许可证黑市,官方干预)

-汽车(可能的汽车双重分销网络)

-其它(出口限制、增值税问题)

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程序(外国律师代理问题、保密性)

补贴和反补贴

-预计于6月30日通报的中国立法

动植物检疫

一般问题:国际标准的使用及统一实施;

-中国对荷兰食品的措施(正对中国解禁的准确范围分析);

-木质包装(国际标准的采用);

-疯牛病/口蹄疫相关措施

贸易技术壁垒

-化妆品(取消重新批准);

-食品标签;

-中国强制认证标识(CCC)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定

-技术转让,业绩要求

金融服务

-银行(同业拆借限制,开设分行过高的资本金要求);

-保险(开设分支机构过高资本金要求,对获得第二张执照的拖延);

-外债管理(缺乏灵活性、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服务贸易

-并购(对外国公司的歧视,可能有违国民待遇承诺);

-建筑(113号和114号令);

-电信(对合资伙伴的选择,只针对外国投资者的要求);

-其它服务(快递,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

-知权保护的执法(刑事责任标准,刑事起诉的高标准,对外国知名商标的保护,地方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