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抱怨中国保护汽车行业
(布鲁塞尔7月8日讯)根据布鲁塞尔当地律所向我提供的材料,法、德两国驻欧盟代表团近日向欧委会提交了有关下半年欧盟对中国过渡性审议时建议提出的汽车方面问题:
(1)汽车分销:
汽车合资公司目前在中国只能销售其自产车。这种情况应在2005年得到改变,因为依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五条,所有的中国企业届时都将有权进行所有商业活动,包括进出口。外国汽车生产商届时应同时能销售其在华合资企业当地生产的汽车和向中国出口的汽车。但中国一些官员似乎暗示一项旨在禁止国产车和进口车使用同一分销网络的法规即将出台。
鉴于中国在贸易权上的承诺,希望中国官方能证实不会采纳这样的法规。
(2)汽车合资企业合作伙伴方面的限制和当地含量要求。
法国和德国的汽车制造商向其代表团表达了对一项立法草案的担心,该草案将不再允许外国汽车制造商自由选择其合作伙伴。
此外,中国虽于2001年基于对TRIMS的承诺取消了有关当地含量的要求。但希望其不要采取等效措施,如抬高对进口汽车部件征收的关税。
(3)汽车进口配额及许可证:
虽然中国没有延误地公布了2003年度的汽车配额,但在配额/许可证的分配和再分配方面却缺乏透明度。官方没有公布配额的分配情况,而商务部不能收回未使用配额事实上促成许可证的黑市交易。理论上免费的许可证被炒到8万至10万元不等,且只对一辆汽车有效。
法、德代表团希望通过公布配额和许可证的分配名单的形式使汽车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更具透明度。
(4)非银行汽车融资:
自中国加入世贸后,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应能够开展汽车信贷和汽车租赁业务。这将一方面促进汽车销售,另一方面对汽车制造商销售网内所持存货进行融资。2002年底提交业内人士评论的法规草案在利润和资本方面包含了过高的要求,并在借款人违约时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保证。希望(中方)尽快建立明晰的法律框架,并建立与目标对称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