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通过动物运输法规草案
(布鲁塞尔7月16日快讯)欧委会今天通过了一项关于动物运输的法规草案。该草案对欧盟现行的有关动物运输的指令进行了大规模修订,旨在全面提高动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福利。新草案规定运输的行进时间每次不得超过9小时,其后必须停车至少12小时以上使动物获得休息。对新生动物禁止进行超过100公里距离的运输;禁止运输产前1周的怀孕动物及产后一周的雌性动物。长途运输时要对车厢的温度进行控制,要使动物可持续获得饮水并增加活动空间及禁止捆绑动物等。为了使该法规便于实施,法规草案中还对责任人的责任划分、运输企业的登记注册、执法检查手段及惩罚办法等作出了规定。
该法规草案将在咨询欧洲议会后由欧盟理事会通过,欧委会希望能在2005年年底前开始实施该法规。